根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修订)》、《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若干项目各级别标准认定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审核,现将建筑与艺术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24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错漏,请以班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张伟健
联系电话:020-82661793
办公室:博学楼B309
建筑与艺术学院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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