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并深入贯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遵照《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务部华职学〔2024〕24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和相关通知,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及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经前期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请,学院组织了自荐汇报评审会。评审工作小组严格遵循学校文件要求,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材料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审查。评审依据包括学生的学年绩点、综合测评成绩、获奖荣誉、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对学校、学院的贡献等多个维度,综合考量后,现将拟推荐至学校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向联系人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联系人:张伟健
联系电话:020-82661793
办公室:博学楼B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