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习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通过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与个人,总结推广优秀经验,树立学习标杆,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增强学习动力,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我校整体学风水平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风建设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学习标兵
1、评选对象:
建筑与艺术学院23、24级在校生
2、参评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
(2)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艰苦朴素、热爱劳动、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4)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5)学习认真刻苦,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探索,学期平均分在80分(含)以上,必修课每科成绩在75分以上;学习成绩班级排前三名;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7)该学年内受过纪律处分,或有一门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参加该学年评选;
(8)23级i志愿时长不低于50小时,24级i志愿时长不低于30小时;
(9)23级华商e家实践学分不低于24分;24级华商e家实践学分不低于14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积极参加相关专业技能竞赛并获奖;
(2)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优先。
4、参评程序:
参评的同学如实认真填写学习标兵申报表,经班委核实,交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审批。
5、奖励办法:
奖励荣誉证书一张、奖品一份,并根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加相应分数。
(二)全勤奖
1、评选对象:
建筑与艺术学院23、24 级在校生
2、参评条件:
(1)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无旷课、无迟到、无早退、无请假等,考勤记录为全勤,特殊或突发情况除外;
(2)23级i志愿时长不低于40小时,24级i志愿时长不低于20小时;
(3)23级华商e家实践学分不低于20分;24级华商e家实践学分不低于12分。
3、参评程序:
参评的同学如实认真填写全勤奖申报表,经班委核实考勤记录,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审批。
4、奖励办法:
奖励荣誉证书一张,并根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加相应分数。
(三)进步奖
1、评选对象:
建筑与艺术学院23、24级在校生
2、参评条件:
(1)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中,前期成绩或综合表现较落后,经过努力,后期取得较大进步的同学,后期班级成绩排名对比前期班级排名提高5名;
(2)23级i志愿时长不低于20小时,24级i志愿时长不低于10小时;
(3)23级华商e家实践学分不低于16分;24级华商e家实践学分不低于8分。
3、参评程序:
参评的同学如实认真填写进步奖申报表,经班委查实,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审批。
4、奖励办法:
奖励荣誉证书一张,并根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加相应分数。
(四)先进班级
1、评选对象:
建筑与艺术学院23、24级各班级,且总数不超过年级班级数的15%。
2、参评条件:
(1)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评比学年内全班受处分不得超过本班人数10%;
(2)学习态度端正,课堂纪律严明,考勤制度严格,班级到课率较高;
(3)全班同学期末考试及格率在同年级排名中处于领先位置;
(4)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风端正,无考试作弊现象;
(5)遵守宿舍管理条例,无重大现象,无安全事故,班级学生所在宿舍优良,集体卫生合格。
3、在同等情况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考虑:
(1)班级学生积极报名参加各种专业资格、专升本等考试;
(2)班级学生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各类等级考试通过率高;
(3)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有突出表现;
(4)班级学生是入党积极分子的人数比例较高。
4、参评程序:
参评的班级如实认真填写先进班级申报表,辅导员签署意见后,进行PPT演示班级风采(5-8分钟),经评审后报学院审批。
5、奖励办法:
奖励锦旗一面,并根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加相应分数。
(五)学习标兵宿舍
1、评选对象:
建筑与艺术学院23、24级在校生。
2、参评条件:
(1)四人及以上本学院学生宿舍;
(2)宿舍成员全部获2024-2025学年二学期全勤奖,且2025-2026春季学期全部科目及格,且有一人以上(包括一人)获得学习标兵;
(3)宿舍成员全部通过英语B 级、计算机等级考试。
3、参评程序:
参评的宿舍如实认真填写学习标兵宿舍申报表,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审批。
4、奖励办法:
奖励锦旗一面,并根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加相应分数。
(六)学习标兵宿舍长
1、评选标准:
获评“学习标兵宿舍”的宿舍长;
2、奖励办法:
奖励荣誉证书一张。
二、材料报送
请各班副班在2025年9月17日12:00前将本班同学的所有项目申报表及汇总表的纸质版交到团委办公室纪检部(博B309)过期不候。
电子版发送到相关负责人微信上
23级负责人:微信:Y1XTT_
24级负责人:微信:dy---0428
学风建设奖项申请表 汇总表 .zip
(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对应负责人的微信)
三、材料证明要求
(1)学习标兵要求:
1、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2、学期平均分在80分(含)以上,必修课每课成绩在75分以上;
3、学习成绩班级排前三名;
4、23级i志愿时长不低于50小时,24级i志愿时长不低于30小时;
5、23级华商e家实践学分不低于24分;24级华商e家实践学分不低于14分;
6、该学年内受过处分,或有一门或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
证据材料要求:
需要个人的成绩截图,注意,不要发全部,只要自己的成绩截图。
(2)全勤奖要求:
1、无旷课,无迟到;
2、无早退,无请假;
3、考勤全勤;
4、23级i志愿时长不低于40小时,24级i志愿时长不低于20小时;
5、23级华商e家实践学分不低于20分;24级华商e家实践学分不低于12分。
(3)进步奖要求:
1、表现进步较大的,后期班级成绩排名对比前期班级排名提高5名(提供这学期和上学期的个人成绩单);
2、23级i志愿时长不低于20小时,24级i志愿时长不低于10小时;
3、23级华商e家实践学分不低于16分;24级华商e家实践学分不低于8分。
(4)先进班级要求:
1、班级受处分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10%;
2、到课率90%以上;
3、班级成绩通过率80%以上;
4、ppt答辩演讲。
(5)学习标兵宿舍要求:
1、全宿舍是本学院的学生;
2、全宿舍获得全勤、所有科目及格,且有一个人或(以上)获得学习标兵;
3、全宿舍无处分;
4、宿舍成员全部通过英语b级,计算机考试。
证据材料要求:
获得学习标兵的证明,全员b级和计算机证。
供稿 | 黄家伟
排版 | 曾诗琪
初审 | 张伟健
复审 | 陈心儿
终审 | 张蒙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