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困难生认定结果,遵循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享受应助尽助原则,提醒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通过自主申请、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初审等,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
建筑与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
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6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向联系人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联系人:邓倩
联系电话:020-82661793
办公室:博学楼B309
初审 | 邓倩
复审 | 谢艳
终审 | 张蒙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