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及《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管理办法》(华商职学〔202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各项资助政策落地落实、精准惠及困难学生群体,经学生个人申请、逐级推荐及学院审议研究通过,现将我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组织成员名单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组织名单包含:智能建筑设计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名单、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名单、学生监督小组名单。
智能建筑设计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民主评议小组、学生监督小组名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