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举办第三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本人提出申请,团组织推优和党员推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认定张斌桦1名入党积极分子予以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机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5日,共三天。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以信访的形式向智能建筑设计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张亚债(广州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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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智能建筑设计院直属党支部
2026年5月13日
初审 | 张亚债
复审 | 张亚债
终审 | 何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