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文件精神及《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规范开展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与措施切实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个人申请及推荐程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对建筑与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组织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民主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监督小组。公示名单如下:
建筑与艺术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民主评议小组、学生监督小组名单.zip
文字 | 曾康敏
排版 | 曾康敏
初审 | 曾康敏
复审 | 谢艳
终审 | 张蒙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