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塑造典型和树立榜样,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激发同学们争做先锋的活力,根据《建筑与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建艺团〔2025〕2号)文件要求, 积极开展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2025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经我院学子积极申报,由各团支部初审,院团委复审,院五四评优小组终审,并报学院党总支审查通过,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2025年五四评优表彰评选现已全部结束。现将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2025年五四评优表彰结果公示,拟授奖项如下:
授予“23建筑装饰1班团支部”等3个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授予“张浩楠”等5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授予“李晓敏”等11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称号。
授予“黄科锐”等16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授予“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会文体部”等6个组织“优秀学生组织” 称号。
授予“梁晓玲”等15名同学“优秀学生骨干”称号。
授予“陈胥桐”等12名同学“优秀志愿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组织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挥模范作用,再创新绩。全院各组织和团员青年要向他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五四精神,坚定信念,与时俱进,激励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毅前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建筑与艺术学院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6日
受理部门:建筑与艺术学院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博学楼B309)
联系方式:020-82661793
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
初审 | 张伟健
复审 | 陈心儿
终审 | 张蒙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