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工作要求,经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和研究以及讨论表决,报学院党总支审核,拟吸收何炜明等10名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9日,共7天。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以信访的形式向建筑与艺术学院办公室反映。
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发展对象名单

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发展对象名单

联系人:吴宇茜(广州校区)
办公室:博学楼B309
联系电话:020-82661763
信访邮箱:784728645@qq.com
联系人:熊嘉丽(江门校区)
办公室:5号楼322
联系电话:0750—6238952
信访邮箱:1243831705@qq.com
中共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