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团组织推优和党员推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认定李宸璐等98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日,共7天。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以信访的形式向建筑与艺术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吴宇茜(广州校区)
办公室:博学楼B309;
联系电话:020-82661763
信访邮箱:784728645@qq.com
联系人:熊嘉丽(江门校区)
办公室:5号楼322;
联系电话:0750—6238952
信访邮箱:1243831705@qq.com
中共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