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建筑与艺术学院关于拟认定李宸璐等98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4     点击量: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团组织推优和党员推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认定李宸璐等98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日,共7天。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以信访的形式向建筑与艺术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吴宇茜(广州校区)

办公室:博学楼B309;

联系电话:020-82661763

信访邮箱:784728645@qq.com

联系人:熊嘉丽(江门校区)

办公室:5号楼322;

联系电话:0750—6238952

信访邮箱:1243831705@qq.com

中共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华商路2号  | 江门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1号 

招生热线:020-32882222 |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 粤ICP备12007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