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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第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建筑与艺术学院代表团的选举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4     点击量:

建筑与艺术学院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委对学生会的统一领导,全面提升学生会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引导学生会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为学校发展贡献青年智慧与力量,我校拟定于2024年11月上旬召开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第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根据《关于选拔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院将选派18名学生代表参加大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01

代表条件

(一)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含新会校区)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含党员、预备党员);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德,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三)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02

代表权力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四)听取、审议校学生会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的其他报告。


03

代表义务

(一)认真履行代表义务,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校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五)履行其他应尽的义务。


04

产生办法

以各班级团支部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和考察。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会将按照名额、条件、结构等要求,和学院各组织代表进一步讨论,择优挑选。


05

相关材料提交

(一)请各班团支书在2024年10月16日17:00分前将本班团支部推荐同学的登记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合并一个文件夹交至邮箱:2604957006@qq.com;

(二)纸质请于2024年10月17日12:10分交到建筑与艺术学院办公室(博学楼B309,交到张伟健桌子前);

(三)各班同学需自行下载登记表,下载链接附件如下:

附件1.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信息汇总表.docx附件2.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docx(四)邮件必须注明主题:班级+第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推荐名单(列:23级工程造价2班第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推荐名单)登记表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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