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本人提出申请,团组织推优和党员推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认定丘国正等338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共七天。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以信访的形式向建筑与艺术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吴宇茜(广州校区)
办公室:博学楼B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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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熊嘉丽(江门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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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